因故停權:何謂因故停權?「因故」就是利益,有利益才會有「因故」,沒利益哪來的「因故」。107年6月14日 徐景富維基百科聲明 、嘉義市政府公文,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2年10月21日、發文字號:府社行字第1021614296號,因理監事會無故不開會因此被停權,並非理事長被停權。
(第九屆理事長如果被停權,為何不在第九屆理事會再選個理事長就好,為何要選第十屆理事長,難怪嘉義市會有兩個體育會,做人講求就是要有義理。)

體育改革就會承受不公不義不平等的待遇,這也是堅持改革得到的結果,也會有不斷「因故」的詞句產生。

因為有人想當理事長,所以用人民團體法的議事規則、議事運作搞停權,你想當理事長就講嘛!幹嘛這麼惡搞,下一屆再安排你當就好了。(當了又能怎麼樣,還不是這樣。)

就像三國演義所講的「分久必合,合久必分」 沒有永遠的朋友也沒有永遠的敵人,一笑泯恩仇